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,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。契税一次性征收,并且普遍适用于内外资企业、中国公民以及外籍人员。 开征契税一方面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,为地方经济建设积累资金,另一方面能够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,规范市场交易行为,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,减少产权纠纷。
1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,是境内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,承受的单位和个人。 单位包括内外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国家机关、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。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。只要是承受我国境内的的土地使用权、房屋所有权的,都是契税的纳税人。
2契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。具体征税范围包括以下五项:
(1)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,要计征契税。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。
(2)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其中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。
(3)房屋买卖
(4)房屋赠与 各种赠与不动产行为,都是契税征税范围。其中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、房屋权属,不征收契税;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、房屋权属,属于赠与行为,应征收契税。
(5)房屋交换 3契税的税率 契税实行3%~5%的幅度比例税率,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。这主要是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,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。